摘要
清初徽州府歙县鱼鳞册所见,各阶层土地占有量低,宅基地在册登记,地权呈零细化。明清歙县长龄村郑氏家族为著名徽州盐商,在故里占有屋地。册载土名反映,富商与自耕农、佃仆的居住条件不同。明代徽州地权渐趋分散,至清代占有土地多者不过数百亩。自然环境和赋役政策使得经营土地无利可图,徽商在故里占地以非生产用地为主。明清宅基地纳入田赋,徽州非生产用地约为在册登记土地总面积的10%。歙县清初土地清丈考虑到徽商在外,注意维护其在故里的土地权益。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25-35,共11页
Jiang-huai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7BZS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