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咸炘是近代蜀中著名学者,在方志学研究方面造诣非凡,独树一帜。他认为地方志应"自有其精神与体例",指出"方志者一国之史",明确提出秉笔直书的编纂原则和广搜材、慎择材、重考材的选材主张。在方志的编纂体例方面,刘咸炘指出:应在方志中新建《事纪》一目;方志中的《地域志》应"图表"兼备;应对方志各目进行整合,并他目于《地域志》中;将方志中的《政略》改为《治者略》。
出处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0年第3期62-6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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