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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实行乡镇医疗机构会计集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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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沂水县卫生局出台了《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对乡镇医疗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县卫生局设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处理乡镇医疗机构会计集中核算业务。乡镇卫生院不再设主管会计岗位,只设报账会计和现金出纳岗位。各乡镇卫生院确定一名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报账会计,负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业务和各种相关凭证的报送工作。核算中心负责审核各单位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单,编制会计报表。
作者 王樱民
出处 《山东卫生》 2010年第5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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