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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新36条”须政府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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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显然,因现有管制所出现的“玻璃门”和“暗礁”是不可能仅依靠“新36条”及其细则就化于无形。要真正打破牵制私人部门或隐或显的投资准入门槛,需要彻底改革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通过法律和制度界定政府行善之手与市场机制的边界,并建立起为市场服务的现代经济管理理念。
出处 《经济展望》 2010年第7期110-110,共1页 Economic Out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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