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见习生≠廉价劳动力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例:小王今年25岁。大专毕业后,他先后在几家物流公司从事单证操作工作。之后,他通过招聘网站发现某知名物流公司正在招聘若干名单证录入员,并且开出2000元的月薪,小王决定前去参加应聘。面试中他表现出色,对方企业非常满意并通知他前去报到。报到这天,该企业负责人拿出职业见习申请表,告知小王要先见习6个月后再为其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见习期间,每月除政府补贴的生活费外,单住仅提供一顿工作餐。小王对此表示反对,他认为自己应聘的是正式员工,而不是见习生。
作者 袁育栋
出处 《成才与就业》 2010年第13期121-121,共1页 Career Develop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