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0年3、4月份违法广告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贯彻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关于建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的通知》《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现将20lO年3、4月期间广告监管中发现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广告予以公告。
出处 《家庭用药》 2010年第7期54-54,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