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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继承内资公司股权纠纷案件的处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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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点提示】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这种继承,无需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根据注册资本来源地原则,外国人继承内资公司股权不改变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地.不导致公司的性质变更为外商投资公司,因此,该公司股东的变更无须外资审批机构的审批。在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后,公司有义务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作者 王敬 任明艳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29-32,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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