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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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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各项配套政策陆续明确,有效保证了企业正确及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开展。但目前仍有个别企业所得税政策没有明确,造成一些企业无法在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准确申报、及时缴纳企业所得税款。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机构地区 国家税务总局
出处 《会计师》 2010年第6期112-112,共1页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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