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政策学作为一门以法律和政策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新兴的边缘学科,大致产生于19世纪末,是法理学中继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之后的综合性应用研究,是法哲学通向部门法学的桥梁。法律政策学的理论基础至少有两个:一是法律价值理论,这是法律政策学与法哲学、部门法学之间的纽带;法律政策学的价值论基础意味着法律的政策考量。二是法治理论,法治不仅是法律的准绳,更是政策的"金箍咒";法律政策学的法治论基础意味着为政策立法。
出处
《湖湘论坛》
2010年第2期24-2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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