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履行服务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新兴城市公共物品需要适度超前发展及市场与民间力量发育不足等,均要求新兴城市政府主导公共物品的供给。对此,政府应在设计规划新兴城市公共物品供给、构建本级城市公共财政体制、供给必要的公共物品及构建有效的公共物品监管体系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同时,面对各种负面因素的挑战及受其影响出现的政府越位与错位问题,新兴城市政府需要谨慎对待,及时提出对策。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38-141,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广西教育厅科研课题(200911LX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