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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略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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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方国家在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取得成功之后至19世纪初,都先后立法明文禁止刑讯逼供行为,被认为是西方文明的一大进步。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立法明令禁止刑讯逼供。然而,法律上的废除(或禁止)并不等于现实中没有或不存在,即使是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刑讯逼供行为也是存在的,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也时有发生。
作者 冯中华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3期66-68,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意]贝卡利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方正出版社1987年版,第39页..
  • 2[德]福柯著.《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三联出版社1999年版,第68页.
  • 3徐昭阳著.《中国诉讼法源溯》,台湾商务印书出版1973年版,第31-33页.

同被引文献2

  • 1唐冰.刊讯逼供原因探析[J].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2(3):24-27. 被引量:1
  • 2[英]马林诺夫斯基.原始社会的犯罪与习俗[M].原江,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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