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排污权可交易业务,即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像商品一样买卖。其实质上是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污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排污总量的一种市场化手段。由于许可证可以交易,企业通过积极超量减排而节余的许可证便拥有了价值。尽管我国已经选择电力行业和太湖流域作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的试点行业和地域,但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的排污权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未详细说明。本文根据我国相关的会计准则,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对排污权的资产归类、确认、计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出处
《商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2期8-10,共3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