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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热点民生问题 大力加强合同监管工作 访安徽省工商局副局长黄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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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3日,安徽省工商系统合同监管工作暨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宣城市召开。近年来,安徽省局在合同监管工作上进行了深入探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3年12月,安徽省率先出台了《合同监督条例》,对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起到了推动和保障作用。今年1月13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将涉及民生问题的房地产领域作为今年合同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整治"霸王条款",规范格式条款备案工作。要注重从垄断行业、服务行业等民生合同格式条款入手,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等。在全省合同监管工作暨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宣城市局、合肥市局直属分局作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管工作经验的交流发言。会后,本刊记者对安徽省工商局黄家华副局长进行了专访,并摘编两个发言单位的经验,供读者参考。
作者 江林 周萍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0年第11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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