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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销售企业自用燃气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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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购进货物自用以及将自产产品自用,都涉及到增值税征税问题,税法对这两种业务都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实务中,特别是对一些特殊企业的特殊产品,对这两类不同的经济业务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观点,因此形成了不同的税务与会计处理结果,从而对企业的损益与纳税负担影响也就不一样了。本文就此作一探讨。
作者 苏琪
出处 《新会计》 2010年第6期33-33,共1页 Modern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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