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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出租车遭遇交通事故案件的价格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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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案例 2010年1月14日,攀枝花市西区花山附近.发生小货车与出租车相撞事故,二车均受损。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小货车驾驶员陈某对事故负全责。出租车驾驶员张某在1月15日将事故车辆送修.1月17日修理完毕,1月18日提车,修理费用2900元。
作者 邓梅 王涓
出处 《四川物价》 2010年第6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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