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自发、无监管、随意性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已极不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土地、劳力、共用设施及资本等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很有必要创建一种新型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与现代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集约化、长期稳定经营相适应,使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新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主要包括设立监管(托管)组织,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形式、期限、规模,合理定价及政策法规等内容。
出处
《作物研究》
2010年第2期69-72,共4页
Crop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