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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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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全市现行有效的44件地方性法规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此次清理的重点是地方性法规或法规规定已经明显不适应国家确定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或法规规定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或法规规定之间明显不协调的,地方性法规操作性不强、需要也有条件加以细化的。
作者 宋延明
出处 《辽宁人大》 2010年第6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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