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政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家赔偿法修改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专家称,此次修改呈现五大亮点:承认国家赔偿归责原则多元化,拓宽了国家赔偿的范围,完善了国家赔偿程序,提高赔偿标准,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出处 《创造》 2010年第6期10-10,共1页 Cre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