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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路口互不相让 酿成事故都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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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09年4月29日下午5点,刘某开着自己的中型自卸货车,沿着北屯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到一十字路口时,由于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交警,刘某向四周看了看,见没有来往的车辆和行人,便没有减速,继续向前行驶。然而,就在他走.到十字路口中央时,由北向南驶来了一辆丰田轿车。最终,由于相互躲让不及而相撞,造成丰田轿车内的乘车人王某受伤,
作者 孙永红
出处 《兵团建设》 2010年第12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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