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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有效期的标注与规范表述的调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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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其含义为药品在一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不变。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未标明、更改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论处。自2001年12月1日起,我国生产和上市销售的药品必须标明有效期。规范化地表述与正确识别药品的有效期,是严格依法管理药品、保证药品质量和人民用药安全的重要工作。
作者 王肖刚
出处 《中国中医药咨讯》 2010年第12期217-2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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