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法学教育长期以来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缺陷,直接导致了法学专业的学生缺乏专业技能的训练。这当然是法学教育理念的有失偏颇的结果,但同时又与法学教师欠缺实践经历密切相关。法学专业属于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专业。教师是法学实践教学的指导者,法学实践教学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素质。针对我国法学专业师资队伍的现状,笔者认为应该尽快加强建设,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体系。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1期190-192,共3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江西省教改课题
名称:普通本科高校法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路径研究与实践
编号:JXJG-08-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