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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微调的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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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下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橡胶及制品等406种商品的出口退税。此前,这些商品均享受5%到17%不等的出口退税率。
作者 曾庆龙
出处 《中国海关》 2010年第7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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