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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进口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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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暂时进口方式进口的、不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兽药,无需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为了加强进口兽药的监督管理,规范兽药进口行为,保证进口兽药质量,农业部、海关总署制定发布了《进口兽药管理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海关管理的范围。
机构地区 南京海关法规处
出处 《中国海关》 2010年第7期66-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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