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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案件”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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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简单案件,海关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简单案件办理程序是对《行政处罚法》规定中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的简化,主要简化了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内部审批环节,而对于与当事人直接相关的程序,如制发告知单、处罚决定书、送达等未作简化。
作者 朱端时 王鹂
机构地区 海关总署政法司
出处 《中国海关》 2010年第7期68-6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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