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大量的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don简称NGO)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民主社会的巨大进步。然而,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中,对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规定不尽完善,甚至很多规定是制度性障碍,这对于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笔者将从“公盟事件”,咀实证研究的视角,以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探究中国非政府组织的现状如何、他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以及应该如何去完善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管理。
出处
《时代经贸》
2010年第10期244-245,共2页
TIMES OF ECONOMY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