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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新建住宅将实施热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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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哈尔滨市建委发文,要求未组织建筑节能分部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以及未按要求安装有关热计量装置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要求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地新建建筑含棚户区改造等工程,必须安装供热计量和温度调控装置,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计量收费要求。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供热制冷)》 2010年第7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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