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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人行道与强收“保护费”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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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江西省弋阳县城管大队在城区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划出100多个摊位,组织占道经营的摊贩竞价拍租,价高者得,得者发证算合法经营。最终,城管部门以“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的名义,收取了69家摊点的139390元竞价拍租资金。
作者 孙瑞灼
出处 《人大论坛》 2010年第6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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