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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承运的货物部分替换后占为己有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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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牛某经营了六辆货车做运输生意。2009年5月份牛某与某钢铁公司业务部经理陈某达成口头协议。为钢铁公司承运焦炭,运完后结算运费。在为钢铁公司承运焦炭期间,牛某指使司机从焦化厂拉出焦炭后先拉到牛某自己的煤场,将货车拉的焦炭卸下一部分,再把与卸下的焦炭相同重量的煤矸石掺进焦炭中,运到钢铁公司。牛某将卸下的焦炭以市场价卖出,获利40多万。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12期58-59,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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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 1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78页
  • 2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第263页.
  • 3《国家司法考试指导用书》(第二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08页.
  • 4[日]大谷实.《刑法讲义总论》,黎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5页.

共引文献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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