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化妆品的相关政策和监管:我国化妆品自1990年实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法规以来,卫生行政部门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卫生条件实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制度。对上市的产品包装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有效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对化妆品产品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进口、国产特殊化妆品产品实行审批许可制度的管理,对宣称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进行人体的安全评价。
出处
《北京日化》
2010年第2期6-8,共3页
Beijing Daily Chem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