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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吃饭拷问社会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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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公民的自由活动应该尊重社会伦理道德,尊重公序良俗。从这个意义上讲,"饭局门"网站当禁,"陪吃饭"之风当刹。
作者 徐娟
机构地区 福建福州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10年第7期7-7,共1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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