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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商事代理制度的缺陷及立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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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事代理有别于民事代理,在现代商事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我国目前商事代理立法滞后,有些商事代理制度甚至与一些法规存在冲突。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又接近国际惯例的商事代理法,对完善我国商事代理制度,促进商事代理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王金利 李佳
机构地区 复旦大学
出处 《哲理(论坛版)》 2010年第4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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