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台湾立法机构初审通过承认大陆学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台湾立法机构5月10日在冲突中初审通过相关法律修正草案,规定“大陆地区学历得予采认,但不得应考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担任教育人员”。
出处 《教师博览(上旬刊)》 2010年第7期18-18,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