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农民工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仍困难重重,尤其是与优质的学前教育无缘。究其原因,制度"缺陷"及其所生的政府角色"错位"是最为关键的影响因素。因而,制度矫正迫在眉睫。在现代法治社会场景下,"法律力量"是促成公民个体性权利实现的基本途径,必须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法律保障机制。在立法思路上,应当恪守"权利至上"的价值理念,积极构建"政府责任"与"自主程序"协调统一的法律认定框架;在法律救济上,需要着力解决"权利具体化"的传统司法障碍,可以考虑在行政诉讼领域确立行政给付之诉。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205-209,共5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08CGYD091YBM)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G10-A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