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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是否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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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78岁的丁大伯有三个儿子,本村的田某无儿子。8年前丁大伯的三儿子大刚入赘当了田家的上门女婿,此后大刚再没有履行赡养丁大伯夫妇的义务。新近丁大伯患病住院花医疗费两万多元,大伯的另外两个儿子协商这两万多元医疗费由三个儿子共同负担。这遭到大刚的拒绝。理由是他已入赘到田家当了上门女婿多年,还要赡养田家二老。
作者 邱连云
出处 《老年世界》 2010年第13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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