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新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相关问题的思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7年1月1日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减值会计作了详细的规定,要求企业在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现固定资产发生诸如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等有形或无形损耗时,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运用,对我国传统会计观念造成很大冲击,它将引发许多新会计问题。
出处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0年第16期89-8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