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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0年7月10日-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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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领导干部须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14类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1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官员定期报告收入,房产,投资以有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十四大类情况。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9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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