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有效地防止和打击组织他人从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或者地区偷渡到经济发达国家或者地区的犯罪活动,仍然是世界性的难题。在我国,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旅游等名义骗取主管部门的批准取得护照、签证等,组织运送他人偷渡已经越来越集团化、职业化。偷渡不仅严重破坏一国的国(边)境管理,而且也会直接影响到国家与国家或者地区的关系,引发国际性问题。本文针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若干认定上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50-154,共5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