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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可以不知情为由拒偿合伙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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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方某与程某合伙收购粮食往外地销售。方某负责向当地农户收购粮食.程某负责粮食外调和销售事务。方某收购粮食时均是向农户打欠务。自去年9月份以来。方某打下的欠条合计有5万余元。不久前,方某因意外事故躺在医院。昏迷不醒,于是农户们就拿着欠条找程某要钱,而程某则以自己未亲自经手收购粮食事务为由拒绝付款。请问,农户们可以要程某给卖粮款吗?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农家科技》 2010年第7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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