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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试行“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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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试行)》。按照该规则,“省长信箱”从接收到来信(含转、交办件)之日起,建议、咨询类的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求助类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需要调查处理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情况特别复杂的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天。
出处 《中国监察》 2010年第13期21-21,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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