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的前提,是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关键,是科学配置农村人力资源、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是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的手段,是实现农业跨越发展、农村繁荣稳定、农民有效增收的客观要求。
出处
《长江论坛》
2010年第3期92-95,共4页
Yangtz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