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审计署组织和指导黑龙江、吉林、广东、广西、江苏、浙江六省(区)的审计机关采取合作审计的方式,对"两江一湖"(松花江、珠江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令狐安副审计长对此项目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试点并逐步推进跨行政区的环境合作审计(以水污染防治为主),充分肯定该项目是我国环境审计组织方式的重要突破,对推进全国的环境治理有着重要意义,对审计署如何加强对地方审计工作领导和指导方式的创新具有重要的启示。"两江一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合作审计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今后的跨区域合作审计奠定了基础。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3期12-14,共3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