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责任审计落实到对领导干部的最终评价,往往是困惑审计部门的最大难点。难点之一,审计提出难。对一个领导干部评价结果——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如何确定,部门、乡镇没有比对标准,各审计组只能根据审计实施中的影响提出。由于缺乏综合平衡的标准,建立在各审计组主观判断上得出的结果反差较大,最后只能是低评价加一点,高评价减一点。难点之二,讨论确定难。审计提出的评价结果提交经济责任联席会议讨论,只能结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对被审计者的影响最终确定。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3期57-57,共1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