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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联五届的省级文明单位——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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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要求,积极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商贸流通各项工作。促进了商贸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自1997年起,连续五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出处 《福建理论学习》 2010年第6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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