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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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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新网 从2010年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出处 《健康必读(健康新语)》 2010年第2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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