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迅是在"短评"基础上产生"杂感",又是在"杂感"基础上产生"杂文"的,梳理"杂文"的这一形成过程,可见其有"短评"和"杂感"不具备的特征。这种情况更主要体现在鲁迅前期创作中,后期虽有所延续,但三种不同文体各自的特色在他的杂文中又常常融为一体得到表现,这在他1933年杂文文体创造中表现得尤为突出。鲁迅30年代中期为"杂文"正名,与瞿秋白《〈鲁迅杂感选集〉序言》存在认识上的差异,针对的又是其时京、海派联手在文坛上掀起的"小品热",由此而有他对杂文功能和作用更为确切的定位。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21-35,共15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项目“鲁迅与中国现代文学批评”(07J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