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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应该“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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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理应对人民负责,多倾听、多反映人民呼声,"常回家看看"。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既是《代表法》规定的法律义务,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需要。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群众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利益诉求也日趋多元化。
作者 刘兴宗
机构地区 民建静安区委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10年第7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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