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专制制度下税收国家时期看似混乱的税制变迁过程,具有的基本特征是:被社会中具有垄断强制力的阶层左右,不受法律约束,无需通过法定程序,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概括起来有两种形式:一是在国家比较强大时,对税制的调整是为了理顺分配,以图国家强盛。此时,在短期内,某一税制能够被强制推行。而从长期看,则会经由社会中个人的自发行为使税制在实施中变形,从而引发变迁。二是在国势衰微之时,国家财政窘迫,为挽回国势,财政支出急遽增加。此时,大多数税制调整,单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目标,而鲜于顾及社会经济的后续发展。最终税制难以推行并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动荡。个人行为在这两种情形下所能发挥作用的方式不同,但最终都会影响税制的衍生。
出处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13-17,共5页
Journal of Taxation College of Yang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