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代的"法与意识形态"问题研究中,除了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外,新马克思主义法学、批判法学、后现代法学、经济分析法学、现代法律诠释学同样参与其中。不同的研究向度决定了"法与意识形态"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认识,而这些研究向度之间又存在着沟通、对话及相互影响。
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84-89,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基金
作者所主持的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律意识形态理论的深化与拓展研究"(项目号:2009SQRS126)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