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史互证是我国诗歌阐释与研究的重要方法,包括以史证诗、以诗证史、诗史互证3个方面。诗史互证的正式提出是在明清时期,但对于诗与史关系的论述,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先秦两汉,"诗即史"的观念普遍存在于典籍之中,"以史释诗"就是这种观念在文学阐释中的体现;魏晋南北朝,虽然"诗即史"观念存在,但"诗缘情"更得到张扬与肯定;唐宋时期,诗与史进一步结合出现"诗史说",在文学阐释中以诗为史的倾向突出;明清时期,钱谦益提出诗史互证的阐释方法,标志着"诗"与"史"关系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这对有清一代阐释诗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诗与史的关系的探讨,既是中国古代阐释学重要的内容,也是一个鲜明的特点。
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56-160,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