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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建设和谐稳定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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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建立健全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管理机制是工作的关键 1.成立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即各乡镇以农村经管中心为依托,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为主任、经管中心主任为副主任、司法、财政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面实行代理服务。
作者 滕兴隆
机构地区 同江市经管站
出处 《活力》 2010年第12期104-104,共1页 Vit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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